比賽日安排

  1. 參加者需於所屬組別起步時間2小時前(集合場地入口截止時間為70分鐘前)到達賽事集合地點(亞洲國際博覽館)
  2. 參加者必須出示比賽號碼布及已登記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(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等)。否則,大會有權拒絕相關人士進入賽事集合地點。
  3. 大會將於集合地點內設置更衣室提供衣物寄存服務
  4. 參加者登上大會專車前往起步區前,必須在賽事集合地點接受篩查及保安檢查
  5. 參加者只可乘坐大會專車前往起步區
  6. 在任何情況下,參加者必須聽從大會及賽道上任何工作人員的指示,否則有關參賽者將會被驅逐比賽場地,以及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  7. 當完成賽事後,參加者必須儘快乘坐大會專車返回集合地點,領取賽後跑手包及取回行李。如未有乘坐大會指定專車的參加者,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  8. 參加者完成其比賽後不得停留在起步區,應儘快返回賽事集合地點
  9. 參加者必須時刻遵從賽事的條款及細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