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赛日安排

  1. 参加者需于所属组别起步时间2小时前(集合场地入口截止时间为70分钟前)到达赛事集合地点(亚洲国际博览馆)
  2. 参加者必须出示比赛号码布及已登记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(香港身份证或护照等)。否则,大会有权拒绝相关人士进入赛事集合地点。
  3. 大会将于集合地点内设置更衣室提供衣物寄存服务。
  4. 参加者登上大会专车前往起步区前,必须在赛事集合地点接受筛查及保安检查
  5. 参加者只可乘坐大会专车前往起步区。
  6. 在任何情况下,参加者必须听从大会及赛道上任何工作人员的指示,否则有关参赛者将会被驱逐比赛场地,以及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  7. 当完成赛事后,参加者必须尽快乘坐大会专车返回集合地点,领取赛后跑手包及取回行李。如未有乘坐大会指定专车的参加者,将会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  8. 参加者完成其比赛后不得停留在起步区,应尽快返回赛事集合地点。
  9. 参加者必须时刻遵从赛事的条款及细则